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对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公告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于2026年3月16日至4月7日,对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回头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监督检查针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了解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整改责任及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检查上次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了解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化解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风险隐患,惩治腐败和改进作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能力方面的短板,处置巡察反馈和移交的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和信访件中的差距和不足。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着力发现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接访地点:州直1号楼一楼1072室;

联系电话:17797805053;

专用邮政信箱:博乐市A080信箱(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833400;

巡察组在州直机关1号综合楼北门、博乐市北京北路130号博州供销社老办公楼、博乐市北京路230号博州供销生活超市、博乐市新工业区(市棉纺厂西侧)博州亚东有限责任公司等4处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举报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19:30,受理信访的截止日期2026年4月2日。

巡察期间,巡察组启用了“码上巡察”问题反映和举报平台,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反映有关问题。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并对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