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4月7日,自治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对州供销社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定坚决抓好巡察整改
州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对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意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政治方向。州供销社党委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社党委(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文件,认真学习州党委何永慧书记5月12日在听取巡察情况专题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以坚决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整改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社党委负总责,成立由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综合业务、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和督促检查等6个专项工作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社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问题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审核把关、督促指导作用,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坚决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各科室、社有企业和县市社协同配合、上下联动,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是落实政治任务,聚焦问题细化分解整改措施。重点围绕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6个问题,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梳理确定了76条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博州供销社党委落实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要求,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举措,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行动、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整改落实。8月1日,社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再次对照认领问题、梳理整改情况、查找剖析原因、明确推进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8个、新建12个。
四是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推动整改落实。社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调度了解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照查摆认领的问题,及时分析查找整改不到位的症结,加强整改督促督办,倒逼责任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小组认真履职尽责、盯住不放,坚持每周对账销号、每半月报告进度,动态跟踪整改情况、推动整改措施落地。派驻纪检监察组、社纪委坚持把督促检查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加强同州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监督的统筹衔接,督促指导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把问题解决到位,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社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在深学笃信笃行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真正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供销社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围绕供销社职能职责,及时跟进、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总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使命担当和创新举措。
2.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落实自治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开展集中专题学习研讨13次;深入开展调研式学习,班子成员赴基层社、社有企业和包联村队调研均达10次以上,撰写调研报告3篇,示范带动社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修订完善机关每周集中学习制度,结合“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学习交流50余次,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3. 加强指导,着力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完善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供销社制度,4月以来赴县市社及基层社调研指导、协调解决问题20余次。加强与新疆农资集团“农佳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沟通对接,将其网点建设与农资经营配送业务植入各基层社,新增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业务基层社6个。积极引导基层社通过电商、直播带货助推本地农特产品销售,新增开展农副产品购销、网上销售业务基层供销社13个。
4. 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加强学习教育,积极组织社领导和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企业管理方面集中培训,举办了阿米巴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管理机制,制定了《博州供销社社有企业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招待管理等管理办法》《博州供销社社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召集5家社有企业领导层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实行一企一策,研究确定企业扭亏增盈措施。
5. 加快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压实严管厚爱责任,营造能干事、会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机关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供销干部职工队伍。大力实施供销社“强基工程”,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协调解决办公场所890平方米、经营场所2470平方米;投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55万元,夯实5个乡镇供销社发展基础;探索开展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公司等联合合作经营模式,新吸纳8名社会能人加入供销社队伍。加强与湖北省供销系统沟通对接,建立定期联系工作机制,推介博州特色农副产品上架湖北“供销荆选”等电商平台,线下进驻当地销售网点50余个。
6. 加强社有资产清查管理。成立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对社有资产、对控(参)股企业土地、房屋、车辆、企业担保和抵(质)押情况等进行了清查摸排,建立了台账。对供销社、供销总公司和社有企业实有账户进行登记、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对账面报废且已折旧完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做到账实相符。
7. 狠抓意识形态专项教育培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积极通过社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每周例会和“学习强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以及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加强集中学习和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州党委工作安排,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素质能力得到提升。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与其他工作同学习、同部署、同落实。今年先后召开全州供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专题会议1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强化理论武装,再次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的认知水平、落实能力进一步提高。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正风肃纪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先后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警示案例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4次,以案促改警钟长鸣。
9.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社党委与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领域管党治党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台账,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再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坚持把“严”字贯穿日常管理全过程,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问题就过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坚决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0.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经常性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进一步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对应由个人承担的义务植树劳务费、探亲交通费等问题全面整改。不定期对机关、社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1. 站稳人民立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学习《自治州“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治区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同时举一反三就单位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进行了“回头看”。
12.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认清危害,勇于自我革命,坚持不懈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抓实抓细相关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加大对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细不实问题。
13. 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履职尽责、保障资金安全能力,组织社领导和财务人员再次系统学习内控制度要求,修订完善内控制度8项、新建6项,内控机制进一步健全。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要求,研究调整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不相容职务进行了分离。
14.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社领导、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意识,选派财务人员参加了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并邀请财会专家到单位开展专题培训。严肃财经纪律,对前期执行制度不严格财务人员,采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约谈提醒。对于未按期收回的投资收益,明确了限期整改时间表。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5. 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把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以开展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打造“四个合格”党员队伍为载体,不断夯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工作基础。被州直机关党工委命名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对所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修订了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发挥好班子成员联系企业支部作用,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强化企业自身党的建设,树牢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加强企业党员理论武装,鼓励广大党员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通过评先和月通报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加强自学。
16. 严格落实议事决策机制。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坚持“一把手带头、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研究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议事决策机制,该提交党委会研究的必须会议决定,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定专人规范做好会议纪录,全程记录会议内容,原汁原味反映每个人的发言情况。
17. 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矩意识、程序观念。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实录制档案,全面收集材料、准确体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做到干部选任轨迹清晰、材料完备。同时邀请1名专业人员指导干部人事档案业务,规范做好选人用人基础工作。
18.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修订完善并全面落实社领导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经常性开展走访调研,督促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着力落实好“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指派专人指导企业党建工作,督促各支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认真做好党建基础性工作,争创“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
19. 按时收缴党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规范收缴党费,要求各党支部务必在每月底前或结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收缴党费,按月上缴社党委,坚决避免存放一季度再上缴问题。指派1名党务干部按季度汇总各支部党费,及时做好登记、公示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开展一次“回头看”,发现不足立即整改。
20.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党支部常态化、基础性制度的落实作为衡量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支部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全面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严肃认真,又气氛热烈,务必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加油鼓劲的目的,增进同志间的团结和谐;会后及时收集整理相应的档案资料,做好总结工作。深入开展“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不断提升党建引领机关治理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21. 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对各支部2018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对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合格的,指导党支部进行了立即整改,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新刻制州亚东公司、恒昌棉业公司党支部公章,对未加盖公章的请示、公示、决议进行了整改完善。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2. 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社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一体整改本次巡察发现问题和上次整改不到位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社纪委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上次巡察和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整改落实到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注重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博州供销社机关考勤制度》《博州供销社请销假办法》,强化制度意识,做到以制度管人,严格按制度办事。
三、保持工作韧劲,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今后,州供销社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增强整改自觉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持续整改落实作为对政治意识、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能力、政治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验,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在州供销社系统落地生根。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增强整改持续性。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继续以扎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增强整改实效性。大力传承弘扬供销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引导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继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抓好巩固提高;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大推进力度;对部分完成的整改事项,倒排时间进度,加强督促落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9—2220950;通信地址:博州博乐市南城州直1号综合办公楼三楼博州供销社办公室,邮政编码:833400;电子邮箱:303477164@qq.com。
州供销社党委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