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必须要擦亮监督利剑......”近日,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公布受理优化营商环境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把服务企业发展、解决企业难题作为助力全市经济发展的切入点,集中整治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
《公告》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明确了在服务企业中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服务企业或者群众态度差、包庇护短、纵容违法和以管谋私、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甚至无故刁难、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暗示诱导、明通暗卡,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方面的重点受理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址、来信来访地址等受理方式,列明举报规范,提倡实名举报。
“营商环境就是作风的检验场,有什么样的作风就将带来什么样的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整治全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大环境”已经形成,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发布《公告》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一种警示和震慑,督促全市党员干部积极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当好‘服务员’,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公告》作为“亮剑”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冲锋号”,主动扛起职责,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影响工作顺利推进的工作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不断清除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弊病,不断清除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沉疴,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人”。(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郭童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