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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贯彻落实《规则》 提高 派驻机构审理工作水平

来源:博州纪委监委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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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规则》学习的系统深入,我对派驻组的案件审理越来越顺手了。”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熊斌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学习感触颇深。

今年以来,博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则》精神,严把“关口”、健全制度、强化培训,切实提高派驻(派出)机构审理工作水平。

据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介绍,该州以质量评查为抓手,严把派出机构案件质量“关口”。

“这件案件违纪违法事实材料签写格式不规范,应当以审查调查组作为主体,而不能落款为派驻纪检监察组。今后一定要注意类似的办案细节问题!”案件质量评查人员李智英对办案人员反馈道。

《规则》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工委要在派出机关领导下,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向派驻机构反馈评查结果。

今年8月、9月,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先后2次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骨干26人次,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对2022年以来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的案件12件、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理的案件9件进行质量评查,指出问题159个。评查组对照中央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统一标准和要求,采取集中交叉互审的方式,对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处分执行等情况逐项检查、逐项过筛。对发现的大小问题原汁原味记录在案,形成《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底稿》,点对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逐一反馈,明确整改方向和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以前,把自己的案卷看了一遍又一遍,发现不了问题。这一次,有机会能评查其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案件,进行横向对比,暴露出我们在执纪审查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学习收获很大!”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芙蓉表示。

此外,该州把强化业务培训,打造业务精、本领强的派驻机构审理人员队伍作为落实《规则》的重要举措。“内部审理对我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工作,这次培训就像一场及时雨,针对派驻机构量身定制学习内容,通过大量案例,剖析审理工作常见问题,一些困惑迎刃而解。”驻州党办纪检监察组审理干部黄泽晟在培训结束时说道。

《规则》规定,纪检监察工委、派驻机构应当加强沟通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案件审理业务,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

今年9月,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开展派驻(派出)审理业务专题培训,各派驻(派出)机构17名负责审理工作的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结合审理工作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直击审查调查、审理工作中的堵点和难点,梳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86个,深入剖析、讨论,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该州还把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作为落实《规则》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这是一本非常有用的工具书,我们派驻(派出)机构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大量的困惑和问题,都能在《手册》中找到答案,我们办案一线的干部人手一册、随身携带,这就是一位贴心小老师!”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蔺磊说。

《规则》明确要求,派驻机构应当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明确职权范围,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

为规范流程,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着手编印了《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务手册》,明确了在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作出处分三个环节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驻在部门党组三家单位权力边界、职责范围和程序手续。《手册》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标准,统一制作了51项常用文书,涵盖案件审理、处分执行全过程,对具体步骤程序完成时限、职责权限、审批权限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源头入手,有效促进工作流程规范化。(博州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胡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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