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公开>>博州纪委监委>>会议资料>>正文

中国共产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博州纪委监委

时间:2023年01月31日

点击量:

打印    收藏

【关闭】

中国共产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在博乐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自治州纪委委员23人,列席193人。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曾艳阳出席全会并讲话。巴音克西、巴德玛拉、刘自重、谢居友、周忠宇、木合甫力·艾山、李荣年、曾健、韩守领、乌玛尔江·努合曼、张莉英等自治州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周忠宇同志代表自治州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定不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谱写建设美好新疆的博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无私无我的崇高境界、深切真挚的人民情怀、直面问题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全会指出,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指引下,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自治州党委领导指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两个统筹”,以营造“三个环境”为着力点,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不断显现;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效,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续巩固;落实落细监督职责,执纪执法更加精准有效;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切实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时刻牢记和践行“三个务必”政治要求,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要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敢于善于斗争,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交锋、勇于亮剑,在同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全会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奋力建设美好新疆的博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围绕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紧扣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

第二,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把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引向深入。协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纪委协助职责、监督专责,促进责任层层传导。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其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认真落实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第三,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有力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深化巡察工作质效。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派出)机构协作配合,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

第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统筹推进,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成为新时代的常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习惯和自觉。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第六,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保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坚决惩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推动重点领域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提升治理效能。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努力建设清廉博州。

第七,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要求,健全统筹推进“三项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推进派驻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积极构建“部室组巡”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衔接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第八,做实“学习型、和谐型、成才型”机关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全面加强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树立重担当、崇实干、看实绩的用人导向,注重梯次培养,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干部关心关爱,强化履职保障、权益保护。深入践行“四边”工作法,加强调查研究,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用好“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成果,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完善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州党委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博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博州监察委员会

网站备案号:新ICP备10200594号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27号

地址:博乐市锦绣路3号

电话:0909-2318507   邮编:833400

技术支持:0909-2234678

网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