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至18日,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党委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晨会集中学习活动。乌镇全体机关干部约120人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要求参与学习。
每天晨会上,乌图布拉格镇纪委负责人通过新旧《条例》具体条款的对比、新旧《条例》的衔接使用、实际案例中条款具体适用,并结合典型案例和审理工作实际进行宣讲,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重要依据,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制胜法宝。通过这次学习梳理,使我更加清楚了《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为今后我们的工作生活立起了标尺,拉起了红线底线,我将严格遵守。”乌图布拉格镇党建负责人课后表示。
“《条例》既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也是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具有双重意义,要反复研读。要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严格监督执纪,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乌图布拉格镇纪检办干部殷成圆表示。(靳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