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博乐市国资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市国资委监管的13家国企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财务人员34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逐字逐句领学《条例》原文,对照2015年版《条例》,梳理查找新增、修改和整合的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使国企党员干部全面理解《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范围、违纪行为及处理方式。
培训会后,市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监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党风廉政工作提出要求:国企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时刻挺纪在前,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落实于行;要按规行事、依法办事,要懂法、知法、不犯法,要切实强化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不仅要在党支部会上进行学习,还要上党课,要深刻理解新《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代新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