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泉县纪委监委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组宣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直属事业单位:温泉县审查调查中心。
派驻机构: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重要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
组宣部:负责机关各部室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派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派驻(派出)机构、各乡镇场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的部室;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宣传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四气”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党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派驻(派出)机构和各乡镇场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配合自治州纪委监委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综合协调维护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综合分析维护政治纪律工作情况,开展相关办法措施的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全县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办工作。
第二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乡镇场、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县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全市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全县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受理对机关各部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派出)机构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各乡镇场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