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阿拉山口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阿拉山口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18日在阿拉山口市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阿拉山口市纪委委员14人,列席37人。
阿拉山口市党委书记、综保区管委会主任狄永江出席全会并讲话。阿力木·肉孜、王勇、康吉哈力·买木江、赵大文、廖新刚、游丽遐、葛瑞、周广元等阿拉山口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阿拉山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赵大文同志代表阿拉山口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坚定的信仰信念、鲜明的人民立场、顽强的意志品质、强烈的历史担当,深刻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武器、行动指南、根本遵循和纲领性文件。全会认真学习贯彻邱树华书记在自治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一致认为,邱树华书记的讲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彰显了自治州党委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坚决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党委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会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体会,强调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始终聚焦总目标,谋划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会强调,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牢固树立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总目标落实情况,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实现阿拉山口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坚持学懂弄通做实,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坚持尊崇党章依规履职,坚决把党章规定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
第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加大对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把违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反恐维稳、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人”的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深挖严查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
第四,聚焦深化群众工作督导,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根本性转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把握群众工作督导目标任务,突出群众工作督导重点,重点督查落实总目标过程中作风不实、政策棚架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的“两面人”,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作为督导重点,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三类人”,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纪律的问题,更加有效地遏增量、减存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第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党委要自觉担当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纪委要负专责,推动任务落实。监委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建立规范高效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效率,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
第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加强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持续深化“三转”,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第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标准,着力培养业务上精通党章党规党纪又熟悉宪法法律法规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州纪委和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