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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 委员会关于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九轮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博州党委巡察办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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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

委员会关于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九轮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1227日至2025222日,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41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向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整改认识。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检验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衡量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具体体现。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5个方面22问题,认真研究起草了内容详实、责任分明的整改工作方案及进度台账,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班子成员、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制,将整改任务精准分解到岗,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同时,强化过程督导,采取每月底由办公室督促提醒、下月初在工委会上汇报上月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等方式,有效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闭环管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精神,要求全委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落实整改任务上来。对具体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由1副书记牵头,办公室负责,其他科室分工协作,即刻撰写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为扎实有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障。整改过程中,坚持每月听取专题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跟踪问效,同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对进展迟缓、效果不佳的及时提醒、严肃批评,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抓实抓细整改

1. 深入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相关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委(扩大)会和政治学习等形式,每半年组织1次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及时跟进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截至目前已组织各类相关学习5次。

2. 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巡察反馈后及时召开工委会审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台账等相关内容。5-9月工委会每月听取一次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待集中整改期后,坚持每半年在工委会上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并向州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等监督部门报送后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时更新整改台账。二是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台账,整改期内每月底由办公室对接各科室,及时更新台账内容,并提交下月初工委会进行汇报。三是6月底,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向州党委常委、秘书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马伟同志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四是工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调整后,对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进度台账进行了书面交接。

3. 扎实推动整改一是修订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有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完成3轮次固定资产盘查工作,并针对盘盈、盘亏资产和未录入资产,进行账物核对,7月已完成部分资产报废、上交公物仓和移交等工作。二是印发《州直机关党建片区走访指导工作规范》和《州直机关党建片区走访指导工作清单》,开展片区季度走访指导两轮次,并将走访指导情况以反馈单的形式现场反馈相关基层党组织。三是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工作,通过见面、会议、电话等方式,主动与州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加强沟通交流、反馈问题。

4. 加强理论武装一是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要求,结合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实际,制定2025年自治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集中学习专题31个,其中研讨交流专题16。今年以来,已开展学习22次,其中研讨交流12次。二是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学习,工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交流研讨材料,每份交流发言材料均由工委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科室为党员电教培训工作站,安排在职干部专人负责记录,要求记录详实,学习后及时将资料归档,做好“一学一档”。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工委会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坚持首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巡察反馈会后已召开23次工委会、1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5. 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州党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6. 法治机关建设涉及办公用品、差旅费、车辆维护费等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的日常性财务支出,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制作电教片、电教室装修、委托培训等涉及金额超过2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形成初稿后及时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巡察反馈以来,与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并先后2次由律所律师对涉及金额超过2万元及以上的合同进行审查。

7. 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修订完善“五个好”党支部建设和“四个合格”党员基本评价标准,将服务自治州党委“六大发展战略”、加快促进“博阿精”“博温赛”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同联动发展纳入评价标准。二是制定《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将各直属党组织围绕自治州党委中心工作取得的成效,作为年度机关党建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三是8月初组织州直相关单位38名党员业务骨干赴深圳开展机关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四是模范机关评选在以年度考核与平时走访情况为依据的基础上,主动征求纪检、组织、统战、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意见,经工委全委会研究后确定名单。五是对在季度走访中发现未专题研究模范机关创建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并在下一季度走访时重点查看改进情况。六是印发《州直机关片区基层党组织分组和组长(副组长)单位、党建指导员和工作人员名单》,确定机关党建指导员30名,评先选优、推荐干部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党建指导员。

8. 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重点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和预审工作,年初梳理全年需换届的党组织台账,每半年印发一次换届选举工作提醒,确保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二是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和人选严格把关,对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符合规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批复,确保程序完整规范。三是印发《2025年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模板》,在具体工作中点对点指导换届选举和届中补选委员工作,并通过季度走访进行督促检查。四是将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党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动态调训培训班等,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专题辅导授课,不断提高党务干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10.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直机关党组织入党申请人教育管理的提醒通知》,注重引导和发展非党干部入党。二是每半年更新一次州直机关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台账信息,提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并按时间节点提出工作提醒。三是第一季度对州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走访指导,发现的问题以反馈单的形式进行现场指导反馈。四是建立集中培训、专题轮训、动态调训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3月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5月调训州直机关新任党务干部、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单位党务干部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11. 落实深化改革任务。一是组织州直机关党组织通过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工作,自觉校正偏差。二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指导州直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调研,并于8月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在第一、第二季度走访指导时提醒州直机关各直属党组织按要求评选第一季“学习标兵”和“工作标兵”。三是起草《关于核定州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位的请示》,列出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机关党委名单,提交州党委编办审核。

12. 指导推动退休党员管理。一是在一、二季度片区走访指导时对州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州直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10条措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在第二季度片区例会上进行再安排再要求。二是在自治州老干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州直机关党务干部动态调训,对《关于加强州直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10条措施》进行解读和工作指导。

13. 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一是3月在全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里,就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二是4月联合州团委开展“何以青年 何以博州”优秀青年事迹宣讲报告会,组织州直机关75名青年党员参加活动。三是5月联合州团委举办“爱在赛里木 心动遇见你”青年交友联谊活动。四是8月联合州团委举办州直机关青年党员夜校第一期培训班。

14. 联系指导县(市)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对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每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指导县(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二是8月至9月工委3名班子成员分别赴两县两市调研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三是根据县(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需求,积极支持县(市)机关党建工作,工委干部赴博乐市、温泉县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进行2次辅导讲座。

15.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由干部根据岗位职责逐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并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报送纪检组。三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干部职工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

16. 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一是每年3月上旬前各科室制定每月工作计划,每月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科室对照工作计划、查漏补缺,在每月初工委(扩大)会上通报各科室上月计划完成情况,不断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二是每月在工委(扩大)会、政治学习会上开展1次党风廉政教育,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形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三是严格落实审读制度,办公室加强对文件材料的校对,党员电教培训工作站加强对班子成员交流研讨材料、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内容的校对,交流发言材料、外宣信息均由工委领导进行审核把关。

17. 严格内控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三方询价程序,凡涉及采购事宜应采尽采,5000元以下的支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5000元及以上的由相关科室拟定计划或申请,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研究通过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办理,按照审批程序报销,对未按规定、出现违规采购行为的,一经发现,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并停止采购程序。二是认真学习研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并审议通过《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关怀慰问制度》,严格按规定发放干部职工福利。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每月对财务收支流水进行监管,每季度初在工委会上听取上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规范财务收支,并书面向分管州领导汇报。

18. 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印发《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对会议职责进行明确。二是全委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模范机关评定、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直属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等进行会议研究,并做好各委员发表意见的会议记录。三是2025年第一季度走访指导由工委委员分别带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四是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考核结果和模范机关及“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评定等征求工委全体委员意见建议。五是2024年州直机关述职评议、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邀请兼职委员参加。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三方询价程序,5000元及以上财务支出均经过工委会研究、讨论。

19. 发挥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一是修订完善《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党支部党员积分评星管理办法》,经支委会讨论和工委会审议通过,将县级干部纳入积分评星范围,并按要求参加每月积分评星。二是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学习日等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支部首学制度。三是在每周政治学习时坚持“每周习语”学习交流发言,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谈想法、讲认识。

20. 用心用力抓实机关党建。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内容,严格对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415日前已完成核查发展党员档案,430日完成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移交党员档案。三是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为工委党支部4名退休党员分别确定1名在职党员作为联系人,组织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

21. 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一是利用工委会、工委(扩大)会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对试用期满的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同时向工委会进行汇报。三是认真梳理近两年干部提拔使用、新任职等情况,举一反三,对存在类似情况的同志一并开展评估。

22. 落实干部平时考核规定。一是严格按照州党委组织部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和《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落实“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的规定。今年以来,分别于4月初、7月初开展了季度考核工作。二是在工委(扩大)会上,由办公室有关同志对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流程进行了业务讲解,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工作流程。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提升整改质效

针对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对号入座、立行立改,按照整改要求逐条逐项销号,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工作实践中。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本次巡察提出的各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促长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列入各科室每月工作计划,进行常态化调度和督导,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风貌,持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工作体制、管理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在深层次挖掘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机制,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确保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杜绝一类问题的效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凝心聚力,统筹推进促发展。坚持将持续深化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中心工作落实等紧密融合,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落地落实。将巡察整改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践,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博州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1124日至1212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09-2318389(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州直机关联合办公楼2号楼2楼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邮政编码:833400;电子邮箱:bzjgdj@163.com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1121日          



主办: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博州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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