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作风问题的检举控告。
(四)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出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五)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或者复核;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批评建议。
(七)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通过信件将信访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邮寄地址:博乐市党政联合办公大楼博乐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833400。
来访,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纸质信访材料,于工作时间到博乐市党政联合大楼一楼博乐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0909-12388,0909-2277010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登陆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网站进行举报,举报网址:https://xinjiang.12388.gov.cn/betl/boleshi/。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