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信访举报接待日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信访室(举报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接待时间为每周三上午,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待的,事先向信访室反映,信访室进行调整。
二、领导接待日主要接待当日的群众上访和来信、来电,侧重接待和处理重大、疑难、久访不息、有可能矛盾激化、集体上访等信访案件。领导接待日处理的来信来访,一律列为重要来信来访及时处理。信访室要按照领导阅处的意见予以督办,并负责向领导反馈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情况。必要时,接访领导要直接过问,直接督办。
三、领导信访接待日应按照“热情接待、以礼待人;听取陈述,仔细认真;答复处理,符合政策;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的要求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信访室要安排人员跟班接待,做好接待处理日记载。对来访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四、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领导信访接待日必须到信访接待室坐班,不得以在各自办公室处理信访问题代替。
五、信访室在平时信访工作中,可根据来信来访情况,适当安排部分信访群众在领导信访接待日来访,以利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