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对州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29日,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质效
州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对州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认真整改,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和三个子方案,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负总责、以上率下推进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与局党委班子成员谈话交流,促进形成巡察整改工作的共识与合力。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配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抓落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抓细抓实整改
(一)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整改实效
1.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二是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若干措施,同时对上一轮巡察整改的问题进行了2次排查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更新整改台账和印证资料。三是对此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每半年进行一次排查梳理,重点做好领导变更时巡察整改工作交接等工作。
2.严格日常监督。主动对接州政办纪检组共同对上轮巡察整改的工作进行了梳理排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按时上报各类整改情况。
3.提高整改实效。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综合科负责人和会计联合审核会签,严把审核关。二是修订完善了相关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审批流程,严格票据审核。三是积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会人员培训,制定了本局财会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对财会和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四是落实每半年对财务账目进行一次排查。五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加强差旅费报销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指导实践
4.抓实抓细理论学习。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程序和方法,对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再梳理,修订完善学习计划。二是局党委书记对每次学习的议题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和数量,对无关的内容不再列入学习议题,对班子成员的交流发言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学习效果。
5.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学内容,每次学习均由局党委书记亲自领学并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6.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局党委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次学习后党委书记都结合全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转化为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7.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一是组织对主题教育期间查找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档案资料。二是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利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利时机,组织局机关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三)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8.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二是制定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计划,利用结对帮扶、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下村队等时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结合“主题党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化解各种风险隐患能力。一是组织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大起底”工作,对近三年事故进行复盘,查找原因汲取教训。二是每季度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督促各专委会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完善防控措施。三是提请州党委政府下发了自治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印发《2024年博州企业岗位安全履责要点清单》,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四是充分运用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较好完成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项活动。在州县市政府官网发布“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二维码,在州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小程序及举报电话。五是持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生事故的县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六是向各县市和社会公布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举报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排查隐患的能力。
(四)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护航公平公正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
10.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进行了学习。二是对较小的安全隐患且未出现事故的企业实行“首违不罚”,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对企业检查的频次,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11.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局党委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2024年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了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4年2次听取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州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2024年博州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了以“以法治化规范化引领应急管理新篇章”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二是向自治州依委办进行了“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备案,积极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法治为民活动。三是聘请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及时对相关文件、合同进行审核。
12.主动营造市场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自治州“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了博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重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和《博州应急管理执法年度计划》,进一步优化检查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二是围绕矿业、盐化工、铜产业、旅游产业等产业链条发展,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在为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续方面主动对接,做好服务提醒保障工作。
(五)切实履行核心职能,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13.优化应急管理指挥体系。一是调整了自治州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结合博州预警指挥项目和航空项目升级了博州应急指挥中心装备设备,大幅提升了在无公网信号下的应急通信指挥能力。二是主动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接,积极争取到了在博州开展融合通信平台和视频资源汇聚平台试点建设,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应急信息数据共享。
14.统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协助州林草局建成了9支63人的森林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并且在全疆森林消防大比武中取得团体第三的好成绩。二是主动邀请伊犁森防支队三次靠前驻防,并对博州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森林防扑火培训,提升了森林防灭火救援能力。三是督促指导博乐市依托市国资委建设矿山救援队伍、精河县依托精河工业园区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15.指导协调县市和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一是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开展了生产安全瞒报事故“大起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与博尔塔拉军分区签订应对突发事件联防联动工作协议,与各县市森防指办、州林草局和赛里木湖景区管委会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书,督促州林草局完成林草系统安全生产(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机房升级改造,开展了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三是督促各县市和州直相关单位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和校园安全隐患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了自治州独栋办公楼应急疏散协调会议,推动消防验收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实。
1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2024年博州企业岗位安全履责要点清单》《全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理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等10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州全面推开“逢查必考”工作。
17.强化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州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了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监管职责,对商务局落实酒店行业领域监管不力进行约谈。
18.健全防灾减灾机制。一是积极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接,在博州开展视频资源汇聚平台和融合通信平台试点建设,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预警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减灾委办公室作用,对全州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印发了《自治州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等5个标准,督促涉灾单位做好隐患检查,确保全覆盖。
19.夯实防灾减灾物质基础。一是目前全州已安装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设备,实现60个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二是制定了《2025年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计划》并纳入2025年州财政预算,配合州发改委按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救灾物资采购,达到州本级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响应人数万人标准。
20.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薄弱。一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在各乡镇(街道)村队(社区)配备应急救援队伍。二是成立了公益应急救援队,已在州民政局办理登记备案。下发了《关于在企事业单位配备灾害信息员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已完成灾害信息员的配备。三是通过国家项目投入建成了博州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投入使用,购买了特种车辆、救灾物资和通信设备。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综保区分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开展了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培训,打牢了基层防灾基础。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管理机制
2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了党风廉政三个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了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局党委书记每季度审核并听取党委委员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三是严格落实干部日常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在重大节假日前后均召开提醒会和收心会。
22.精准防控廉政风险。结合工作职责,全局每名干部职工均排查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范措施,及时更新了廉政纪实档案并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张贴责任标签,落实管理责任。
23.加强内控管理。一是修订完善了《博州应急管理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双人联合审签制度。二是规范发文管理,严控公文的数量与发文范围,加强内部审批管理,对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制发的有关文件单列台账管理,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印发必要的文件。
(七)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24.抓实党建工作。一是召开了机关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等工作。二是全年在“三会一课”“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中落实首学制度24次。三是2024年7月局党支部被自治州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明显增强。
25.补齐机关党建短板弱项。一是按照“红脸出汗”的要求规范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各党小组开展批评情况及时向支部报告。二是制定了《博州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党员积分评星管理办法》,对照“德、能、勤、绩、廉”考核标准,确定每月学习标兵和岗位标兵的积分考核流程,及时公开党员积分情况。三是严格落实逐项研究、逐个表态的程序要求,再次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发展党员档案规范完整。
2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和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调入1名安全工程专业的年轻干部从事非煤矿山监管。使用空缺编制面向“双一流”部分高校毕业生定向选调矿山、危化、防灾减灾等专业毕业生。二是派出1名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到基层乡镇挂职锻炼,接收1名少数民族年轻干部挂职局机关科室副职,组织干部前往自治区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跟班研学,选派干部脱产参加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三是完成了局党委管理四级调研员晋升工作,其他相关人事调整工作已全面展开。四是对定等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补填登记《奖励审批表》。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做到久久为功
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州党委巡察办要求,深入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久久为功,持续用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提升,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全面提升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巡察结果运用,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持久发力,推进整改清仓见底。局党委将聚焦需要持续完成的整改事项,始终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靶心不散,不断强化整改工作举措,加力加压推进整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漏问题,不留尾巴。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工作提升。局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巩固整改成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实现“两促进、两不误”,为博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09-2319522;通信地址: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100号;电子邮箱22957732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