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十三届自治州党委
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6日至9月30日,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对自治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27日,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向自治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动整改
自治州党委党史研究室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动研究整改措施,主动推进整改进度,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动整改。
㈠ 强化组织引领,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州党委党史研究室落实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整改工作综合协调和落实督办工作。
㈡ 有序统筹推进,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召开室务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整改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24年12月27日正式文件报送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保密委。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部署,分类实施,限定时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集中攻坚,立即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
㈢ 科学跟踪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内,通过室务会、工作例会等7次会议,专题听取各科室及党支部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制度予以规范,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细抓实整改
㈠ 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升整改成效
1.强化整改政治意识。2024年11月28日起,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最新工作要求共4次,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2025年3月5日将巡察整改纳入2025年度单位工作要点。2024年11月以来,室务会、工作例会等各类会议已研究巡察整改事项7次。后续将每半年听取一次阶段性完成整改事项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要领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参与集中宣讲15场次,受邀为博州党校各主题班等讲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博州历史等专题课。完成《博尔塔拉史话》初稿编写,目前已进入立项环节。2025年2月26日,在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将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纳入2024年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推动职责范围整改任务落到实处。2024年12月5日室务会已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12月27日已正式行文报相关部门,并将整改方案下发各县(市)党史研究室,推进协同整改。
2.坚决落实整改长效机制。1月15日已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48个整改措施,应改尽改,立查立改,针对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每半年形成阶段性整改报告,报州相关单位。已于2024年12月13日对《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3.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持续推进《中共博州简史(1939.5—2012.10)》修改和送审。后期将根据中央党史、自治区党史出版情况及时推进修改立项。《博尔塔拉年鉴(2017—2018)》2024年12月已出版印刷。《博尔塔拉年鉴(2022)》已完成出版社审核及质检,总签后将印刷。《博尔塔拉年鉴(2023)》《博尔塔拉年鉴(2024)》已经州党委宣传部审读,现送出版社“一审”,计划于2025年11月出版。加强县市年鉴编纂业务指导,2025年2月25日举办1期全州年鉴编纂业务培训班,共125家供稿单位共计143人参加了培训。督促县市2025年内完成《精河年鉴》《博乐年鉴》《阿拉山口年鉴》《温泉年鉴》(2022、2023)送审进入出版环节。其中,《博乐年鉴(2022)》已出版印刷,《精河年鉴》《温泉年鉴》(2022、2023)《博乐年鉴(2023)》均已进入出版环节,《阿拉山口年鉴》(2022—2023)已完成送审。督促各县市启动2025年鉴编纂工作,年内完成初稿编纂,目前各县市均已下发2025年鉴征稿通知,进入稿件收集编辑。2024年8-10月启动并完成李某、潘某的选拔任用程序,注重工作细节,落实全程纪实,经组织部干部科审核“程序合格、档案规范”。
㈡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理论武装
1.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落实“第一议题”“首学党的创新理论”制度,2024年8月以来进一步规范室务会、专题会议题单和学习记录等,已召开室务会17次,组织集体学习27次,均落实第一议题(首学),结合所学理论安排部署史志工作。
2.确保学用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央、自治区相关业务学习内容纳入集体学习4次。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已于2025年2月25日开展年鉴供稿人培训1次,共143人参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共5次,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严格落实室务会研究重大事项前专题学法制度,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专题学法内容。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派员参加“逢九必讲”法律课堂5期,2024年11月4-5日,联合县市史志办通过博州融媒体“997说法时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普法宣传2期。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继续与新疆爱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分别于2024年11月和2025年3月对我单位签订的出版印刷、聘用人员、地图采购等6份合同进行了法律审查。
3.积极推动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2025年3月20日、4月22日,在全州史志系统工作会、意识形态工作会上,分别听取各县市史志办巡察整改情况,对基层党史展馆展陈摸底规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对展馆展陈台账进行更新。例如,博乐市史志办走访规范乌图布拉格镇巴格布热村红色记忆收藏馆布展、充实资料、规范解说词等;精河县史志办通过走访优化了党史展馆台账,将面积小、特色不明显文化室不再纳入涉党史的展陈;阿拉山口市史志办通过走访,对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反馈至责任单位予以修改。做好本地党史资料征集整理,推进《中共博州历史大事记(2006—2021)》编撰及各县市党史大事记的续编工作。3月5日完成《中共精河县历史大事记》(2021-2023)初审反馈。持续推进博州历史挖掘整理项目《博尔塔拉史话》,已完成初稿7万余字的编写,争取资金立项。
㈢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史志工作,协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融入史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高度重视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精神2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在2025年年鉴篇目大纲设计上,单独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栏目,在年鉴记述上坚持方式多样,图文并茂,展现各族群众携手共建美丽博州精神风貌。结合史志职能,撰写专题论文《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刍议》。
㈣ 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史为鉴、更好前进”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存史、资政、育人”工作职责,围绕主责主业主动谋划积极担当,不断推动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1.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参与自治州党委理论大宣讲工作15场次。服务口岸强州、文旅兴州,积极推进《博尔塔拉史话》编纂出版,为文旅推介等工作提供丰富扎实的历史资料。《阿拉山口口岸志》已出版发行。在《博尔塔拉年鉴(2024)》中设置收录两篇专记:博州推动“博-阿-精”新型工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综述、博州推进“博温赛”文旅康养产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纪实。《博尔塔拉年鉴(2025)》设置收录建州70周年、博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专记。对博尔塔拉博物馆等展馆展陈内容和讲解词进行了全面的审读。
2.全力打造以“大人才”理念构建“大党史”工作新格局。发挥史志部门统筹协调抓总作用,积极构建“大党史”工作机制。2024年9月召开《博州全面小康志(1978—2021)》编纂推进会,通过“滴灌式”培训,做好稿件的补充完善工作。加强史志干部队伍建设,完成李某、潘某职级晋升、选拔任用;对空岗及时遴选补充,办理张某遴选调任手续;对干部开展轮岗锻炼,潘某轮岗至地方志科。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级党史、地方志业务培训会、业务评审会,2024年11月以来,选派9人参加自治区业务培训班,选派干部7人次参加塔城等地《全面小康志》评审会7次,不断提升史志编研专业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地方志专家库,推荐有从业经验老干部12人,3人已纳入自治区地方志专家库。2024年聘请离退休老同志3人,2025年续聘2人参与史志编纂、审稿校对等工作。
3.积极发挥教化育人的引导作用。组织开展党史“七进”专题宣传,主要领导参与各类基层宣讲工作15场次。2024年11月4-5日,通过博州融媒体“997说法时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普法宣传2期。2月25日开展党史条例、地方志条例集中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单130份,制作展架2个,赠阅史志书籍1040本。2025年3-4月组织各县市在2023年主题教育调研台账的基础上,重新走访摸底,摸清全州涉党史展馆展陈35处。
㈤ 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严细实排查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漏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
1.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25年3月14日已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1次。主要领导已于2025年5月23日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次。2024年12月26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了专题汇报,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2025年3月14日组织班子及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2025年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进行审签。
2.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支部结合“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规党纪7次,2025年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相关内容,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多次学习通报相关警示教育案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3.严格执行内控制度。2024年11月安排干部参加财务系统专项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准确理解政府采购政策及操作流程。2025年6月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巡察反馈以来,已完成规范采购9笔,并已于3月25日完成年度内控编报工作。2024年12月5日认真学习博州党办相关规定,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与专业团队沟通,将于2025年8月开展固定资产及内部资料梳理,建立出入库登记管理台账。
㈥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作用,确保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1.严格执行党的工作机关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明确州党委党史研究室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室务会”,并对2022年制定的《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室务会13次,研究议题37个。
2.用心用力用情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党支部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主题党日暨党员大会,向党员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安排部署涉及支部工作整改任务。2025年2月6日、3月12日支委会结合巡察整改,多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主题党日计划等。3月14日,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拟定《州党委党史研究室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相关方案细则,将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到人。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集体学习25次,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结合学习教育,开展党建和史志业务调研课题2个,并开展调研1次。巡察反馈以来,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6次。2024年评选公示优秀公务员1名、优秀党员3名。2024年12月13日、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宣传解读党建品牌内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025年3月制作党建宣传墙面一块,开展党史宣传15场次。聚焦史志编研,开展“党建+资料征集”,完成《湖北援疆干部风采录(1999—2020)》编纂出版,启动《中共博州历史大事记(2006—2021》编纂,持续推进《博州全面小康志(1978—2021)》资料征集和编纂,启动《博尔塔拉年鉴》2025卷资料征集和编纂。聚焦成果转化,协调做好《新疆党委工作纪事》(2022卷、2023卷)博州篇目资料征集报送,启动《博州党委工作纪事》(2022卷、2023卷)编撰。2月26日下午分别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落实征求意见,谈话谈心“四必谈”。2025年3月、5月组织2名党务工作者先后参加自治区、自治州党务工作者培训,对罗某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回头看”。2024年12月底对《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党员先锋岗设置及承诺践诺制度》修改完善,2025年3月设置了党员先锋岗2名,制作党员岗位职责公示牌7个,半年听取一次党员承诺践诺汇报。
3.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标准。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2024年8-10月启动并完成李某、潘某的选拔任用程序。重新认定那某晋升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的时间。
三、持续深化整改,做到久久为功
㈠ 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问题症结。根据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等,抓住重点问题,定期研究整改情况,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㈡ 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行整改销号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重难点问题,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涉及到科室的,分管领导牵头,督促科室分头抓好整改落实。每一项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建立整改台账。
㈢ 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问题整改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督查和落实,采取定期询问、专题会议等形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把问题和单位长效发展结合起来,从建章立制入手,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改革,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7月11日至8月1日(15个工作日)(工作日10:00——20:00);联系方式:0909-2318710;通信地址:博乐市精河路10号博州档案馆311办公室;电子邮箱:1052618876@qq.con。
自治州党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