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利局党组关于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30日,自治州党委第五巡察组对州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25日自治州党委第五巡察组向州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质效
自治州水利局党组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自治州党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及问题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㈠ 提高政治站位。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州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科室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局机关党委,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事务。围绕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讨论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㈡ 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组织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有关单位、相关科室按照整改要求、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㈢ 加强督促检查。每月更新巡察整改进展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及时跟踪掌握整改进展,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的各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
㈠ 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1.持续深化整改思想政治意识。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挂帅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4次专题会议,梳理巡察反馈的18项问题,印发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科室及整改标准。二是构建“党组统筹、专班推进、科室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目前18项问题已完成11项,阶段性完成7项。三是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列入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集体、党支部学习内容,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1次,支部政治学习31次。五是班子成员履行整改“一岗双责”,依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六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汇报,跟踪督办,听取进展汇报4次,带头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2.立行立改推进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落实。一是借助今冬明春大培训契机,2月10日举办第四期全州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班,25名各县市水利局人员参加,提升了业务水平,增强了对水土保持法规及补偿费政策的理解。3月22日“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联合博乐市水利局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补偿费政策宣传,扩大了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二是加强与住建等行业监管部门联系,落实每月对接项目前期手续及开工建设情况的要求。对接住建部门后,按季度获取生产建设项目开工许可证,已提供 2024年9—12月及2025年1—4月的项目清单,梳理后发送各县市水利局核实,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㈡ 坚守人民至上理念,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已编制完成《博州防洪规划》,进展情况已经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二是印发《关于建立自治州水利系统危险源审核机制的通知》,及时汇总审核危险源,动态调整危险源清单一次。三是2025年2月20日举办今冬明春大培训工作,将“六项机制”内容纳入专题培训课程,县市水利局共计48人参加培训。
4.积极主动推进防洪工作。一是制定温泉县昆得仑牧场和精河县茫丁乡专项检查帮扶计划,指导补充山洪防御物资并建立物资管理制度及台账。二是3月15日前下发40万元防汛物资至相关水利部门、站所及两牧场和乡镇。三是修订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制度,建立防洪物资台账。同时,指导县市召开专题培训会、山区河道研判会各2次,召开视频调度会3次,分管领导带队现场指导4次,于2024年11月7日完成水利部推送图斑整改销号任务。同时指导收集上传图斑销号资料,审核系统上传资料,制发统一表单册,下发工作提醒2期、督办函2份、问题移交函4份。
㈢ 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开启水利发展高质量新征程
6.强化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一是印发供水计划通知,明确各县市地下水开采计划,指导完成一级取水口计划下达,1—4 月全州地下水开采量3243.64 万立方米未超计划,但温泉县实际用水198.34万立方米,超计划118.34万立方米,目前已下发预警通知。二是每月下发地下水动态月报,落实机电井责任人,4月博乐市、阿拉山口市、温泉县地下水位同比分别上升0.04米、0.38米、0.51米,精河县同比下降0.004米。三是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320万元实施博乐市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标。四是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和温泉县牙马特水库分别于2月27日、3月25日复工,前者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2025年0.2亿元),后者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2025年0.12亿元)。
7.下大力气推动水资源空间均衡。一是2025年4月,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博州水网建设规划》,并同意编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二是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和温泉县牙马特水库完成2024年度建设任务,同月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博乐市前进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三是州水利局将自治区下达的博州2025年用水指标分解至各县市,相关水管部门完成年度用水计划编制。博河流域管理处和精河县水利局完成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初稿,博乐市、温泉县水利局正在编制中。
8.统筹推进维护河湖健康美丽。一是印发通知及统一“表单册”,规范县市河湖长制工作流程。二是自治州河长办4 次指导督促县市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强化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印发意见明确河湖岸线管控要求与河道管理禁止行为,优化调整山区河道,督促指导县市开展山区河道隐患排查,2024年排查的139处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9.深化水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一是印发宣传方案,在局机关组织法规学习,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参与法治栏目2期,营造良好节水护水氛围。二是印发案卷评查意见,3次赴县市指导办案,落实研判与评查制度,召开2次集体讨论会议开展案卷评查,依法完成温泉县克鲁格营地取水许可办理。三是与多部门联合印发会商制度,召开1次会商会议,加强协调联动,组织3次联合执法巡查,加大重点区域水事违法查处力度。四是梳理近5年生产建设项目,督促建立问题台账。举办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班提升人员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厘清项目清单,督促办理水保手续,征收水保补偿费,全州154个项目中,46个无需办理,48个已办理,59个编制中,1个存在争议。
㈣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拧紧监督责任上全链条
10.优化流程管理,规范招标操作环节。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招标前必请示,专人审查招标公告等文件,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制定2025年全州水利建设项目计划表,定期更新前期进展,督促项目法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确保公共交易中心场外无交易。三是完成自治州水利评标专家库动态调整,新增25名专家,总数达69人,且开展了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业务及廉洁教育培训1次。
11.严格项目立项管理。一是按规定对项目法人立项工作进行指导,未经发改部门批复不予招标注册,已完成25个项目招标注册。二是制定2025年水利计划建设项目表,完成10个项目技术审查,把好前期设计质量关;3家局直属单位制定水利项目合同管理审核等相关制度7个。三是2月20日举办培训班,聚焦项目前期、招投标等重点内容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12.着力全面加强下属单位管理。一是完善2021至2022年博州水利灌溉试验站实施的4个项目施工档案资料。二是制定2025年全州水利建设项目计划表,及时更新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法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做到公共交易中心场外无交易。三是对水利建设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次,开展监理专项监督检查1次,下发相关整改通知2期。
㈤ 扛牢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质效
13.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制度。3月24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直属单位工作汇报。二是根据州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对照9个方面撰写2024 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推动水利系统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三是梳理2019年以来全州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违规情况并在党组会上汇报,12月4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同级案例警醒干部,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健全制度体系,扎紧权力运行“铁笼子”。一是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必学内容,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梳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285条,制定防控措施296条,并依岗位职责动态更新。三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相关工作方案。3月21日,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5月20日,召开全州水利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问题并部署后续工作,督促围绕人情水、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等方面开展全覆盖排查。截至目前,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清单61条,移交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4条,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人。
15.加大纠治作风顽疾力度。一是完成博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七期)、三干渠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金额122.39万元。二是持续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夹河子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技术讨论,博乐市前进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于4月19日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技术审查。三是举办1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质量提升培训班,助力各县市水利局及局直属单位了解资金投向,为争取上级资金推动项目落地做准备。四是系统谋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专项监督工作计划,聚焦突出问题分阶段检查,建立“清单+台账”动态监管机制,对18项整改任务销号管理,通过现场核查档案资料等方式督导。
㈥ 深学笃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6.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一是按上级党委要求,2024年召开2次党建专题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2025年3月13日,自治州水利局党组召开党建专题会,审议通过2025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印发直属各党支部,次日开展一季度指导检查。三是5月16日,经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审批同意,召开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同日分别召开机关纪委和党委委员会议,等额选举相关负责人,选举结果已报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备案。
17.规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调整企业兼职的两名干部职务,于2024年12月核查干部企业兼职情况,发现4个问题并全部整改。三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凡提四必”要求,巡察整改反馈后,1人职级晋升,对1人征求6份意见建议函,党组会议研究2次。四是梳理系统岗位及科级配备,初拟干部动议方案,经审核后开展交流晋升,目前2名长期任职科级干部退休,4人交流轮岗,1人因机构改革重新任职。拟提拔1名年轻干部正在走干部考察程序,另2名长期任职人员将按计划逐步调整。
18.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2024年11月,结合局机关空岗情况,向州党委组织部提交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目前,局机关已完成1名“双一流”高校选调生考察工作,待州党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后办理入职。二是持续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待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后,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干部选调和人才引进力度。三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岗位需求和干部队伍现状,梳理系统内优秀年轻干部,列入储备并向局党组提出拟动议计划。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下一步,州水利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使命担当,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㈠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㈡ 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解决同类问题,确保整改问题真改实改。
㈢ 进一步突出成果运用,持续推动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水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强化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不断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改革,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7月11日至8月1日(15个工作日)(工作日10:00——20:00);联系方式:0909-2319918;通信地址:博乐市南城区街道五台路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电子邮箱15062612@qq.com。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党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