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党委统战部关于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6日至9月30日,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州党委统战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25日,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向州党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夯实巡察整改工作基础
自治州党委统战部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部务会切实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木合甫力·艾山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召开部务会,常态化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整改任务、审议问题销号、研究解决巡察整改重大问题。
常务副部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部务会要求,组织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会商整改措施。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各自分工,牵头抓好分管科室的反馈问题具体整改、督促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州党委统战部部务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州党委部署,部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6次召开部务会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落实,推动整改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融合整改。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巡察整改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深度融合。州党委统战部强化责任担当,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同时,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科室协作,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着力查找问题根源和体制机制原因,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制定完善《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制度》《自治州党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采购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杜绝问题反弹,切实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形成巩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面
1.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升政治站位行动自觉。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全面安排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二是部务会、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5次。三是建立问题清单,部务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6次。四是建立巡察整改问题交接单,今后,凡调离领导均需对巡察工作进行整改交接。五是制定《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自治州党委统战部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六是各分管领导对巡察整改进行“回头看”检查2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持续深化整改工作,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次。二是对机关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1次,发现问题1个,整改问题1个。修订完善《州党委统战部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手续办理相关采购事项。三是完善工作规范。制发《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采购申请表》,明确采购手续要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后执行,巡察以来,办理采购100余项均已严格履行采购手续。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
3.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及时传达贯彻到位。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修订完善《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部务会制度》,明确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写入《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部务会工作规范》,已印发至各科室。二是将“第一议题”纳入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理论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8次。三是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等会议召开前,办公室专人负责“第一议题”收集整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提升学习质量与效果。一是修订完善《自治州党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不少于2人,其他班子成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研讨发言内容结合分管领域的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提升交流研讨质效,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收集书面研讨材料32份。三是压实分管责任,按照“一季一归档”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资料,建立档案台账,分管领导进行抽查2次,确保学习档案规范。
5.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运用,有力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进程。一是落实法治工作主体责任,将法治工作纳入《自治州党委统战部2025年工作要点》《自治州党委统战部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印发《自治州党委统战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自治州党委统战部2025年法治工作责任清单》,已分别于2024年10月、2025年3月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2024年10月、11月部务会先后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法规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2024年12月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干部职工(党员)学法7次。三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州党委统战部不再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科,部机关全体在编县级及以下行政、事业编干部均已申请行政执法证,待通知下发后将统一参加考试,逐步建立民族宗教领域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三)以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新时代党的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
6.常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时学习掌握政策法规要求。一是在第43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期间,参加以案释法“997说法时间”法治专栏,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进行解读宣传普及。二是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相关内容作为自治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内容。
7.加强示范创建常态督导指导,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制定印发《自治州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迎接复验的各项基础工作。二是召开了自治州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验工作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动员全州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三是赴各县(市)指导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验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四是推荐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8.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一是强化培养教育,2025年5月,举办自治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繁荣兴盛。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自治州统一战线同心谋发展座谈会、迎新春联谊活动、清明祭英烈活动等,邀请具备资质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餐饮行业等群体授课,支持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州人大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人大代表朱虹美等参加《代表法》学习暨履职经验交流会,博乐市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素质拓展活动,精河县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召开座谈会、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天山果业农业科技公司等优秀企业,并邀请湖北荆门市荆楚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和精河县委党校高级讲师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民营企业家深入解读“两会”精神,邀请精河县商工局、司法局等部门专业力量,讲政策讲法律,帮助把握政策导向,提振发展信心。三是指导县(市)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和实践基地工作,2024年11月、2025年3月博乐市、精河县先后完成新联会注册登记,2024年11月,命名3个州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今年6月、7月,将支持温泉县、阿拉山口市先后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加强审核把关县(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现储备工作,今年3月,收集审核县(市)新联会最新会员名册,发现博乐市存在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已指导其按照有关程序整改。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9.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自治州党委统战部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24年9月27日、12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今年2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部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1次,2024年11月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2次。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分管干部结合岗位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各科室干部已从5个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结合实际确定风险等级,严格按要求执行签字、审核等有关流程。
10.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压实领导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主要领导审批,严格执行请示、谈话、签字备案等有关程序规范。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干部,发现存在思想、工作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2024年12月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3次。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被运用“第一种形态”同志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承诺中,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举措并严格落实,增强“第一种形态”运用效果及后续约束力。
11.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次,通过“政采云”平台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二是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明确出纳人员由办公室干部加尼沙亚担任。三是补充完善2019年9月至2024年6月支出的财务档案。四是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支出150余笔,做到专款专用。五是修订完善《州党委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细化审批流程,对资金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支付。六是对机关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修订完善州党委统战部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手续办理相关采购事项,累计办理采购100余笔。制发《州党委统战部采购申请表》,采购手续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履行先审批后购置的要求办理采购手续。
12.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确保支出合规透明高效。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引导机关全体干部树立节约意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二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完善“一车一档”,严格落实车辆派车、加油登记规定。认真核算公务车辆加油情况,按照实际加油金额冲抵预付款模式核算,杜绝突击花钱现象。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规定和自治州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公务接待,除规定的5种特殊情况外,一律禁止饮酒,截止目前,公务接待均未饮酒。四是加强2025年“三公经费”管理,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较2024年减少1万元。
13.加强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高效。一是及时录入应计未记固定资产,将2019年9月至2024年6月8笔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对5笔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置。二是做好已移交或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手续。2024年机构改革后,移交134项原值30.96万元的固定资产至州民委。三是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共盘点固定资产432项原值194.18万元,按照一物一码要求,做到账实相符。
(五)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4.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部务会专题听取2024年党建工作汇报,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目前,部务会研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三是班子成员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领各自所在的党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四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自治州党委统战部巩固“五个好”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确定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15.严格落实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提升党建工作实效。一是组织12名在职党员在团结社区报到,同时,12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二是高度重视党务干部的培养,拟换届选举新一届支委5人。明确支委分工、党小组工作职责、支委助理等职责,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三是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巡察反馈以来,累计研究主题党日方案7次。
16.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规范。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修订《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部务会议事规则》,提高部务会议事决策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修订完善《自治州党委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凡超1万元需提请部务会研究审议,自巡察以来共研究资金支出事宜10次。三是2025年财务预算已经部务会研究审议。
17.规范落实干部任免会议制度,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关。一是修订完善《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部务会议事规则》,制定《自治州党委统战部部务会工作规范》,明确非部务会成员不得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表决。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任免制度,2次动议调整干部期间,研究讨论环节均严格执行三分之二以上部务会成员参会人数要求。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部务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指导4次。
三、保持政治定力,做到久久为功
1.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收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2.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压紧压实责任,对重点难点紧盯不放,持续盯办,定期汇报,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3.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坚持将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切实形成一批好措施、好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4.持续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将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加强与纪检、组织、宣传、保密等部门的沟通,持续开展整改自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持续推进,强化跟踪问效,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见到实效,推动全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改革,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7月11日至8月1日(15个工作日)(工作日10:00——20:00);联系方式:18690910366;通信地址: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综合办公楼一号楼;电子邮箱2271725085@qq.com。
自治州党委统战部
2025年7月8日